蹭饭,总有说不完的故事。三十多年前在乡下尤其如此——那时乡下土墙上到处用白石灰水刷着“学大寨赶昔阳超纲要跨黄河过长江”。
这标语的意思年纪大一点的人都知道,年纪轻的网上搜索一下自然也知道了。
(尼亚加拉,2008。镜头:适马70-300mm/F4-5.6)
记得全国第一个水稻平均亩产超纲要(800斤)的县是浙江黄岩县;全国棉花第一个平均亩产超纲要的县(皮棉100斤)是浙江慈溪县。我们那儿不算贫穷的地方,农民拼死命平均亩产怎么也达不到这个数字,生产队队长大队领导干部的压力大着呢。吃的东西稀罕。我经常处跑,免不了四处蹭饭。
四人帮倒台後第二年的夏天(那年秋天恢复高考),我在县里开完会,接着又观看了一场业余文艺汇演,第二天上午才离开县城,拐了十多里路去另一个知青点——那里有我极为要好的朋友。
到了点上,大家都出工下地了。留下来值日做饭的那个女孩我也认识,我们叫她灯笼,眼睛又大又亮的意思。
灯笼嘻嘻一笑对我说:“木头,从县里来的啊,十多里路呢,饿了吧。来得早不如来得巧,我正打算煮猪食哪。”
灶台上摆着小半碗剩饭,还有一小块乌焦巴弓的糊锅巴。我瞅了一眼说:“得,猪口粮你另外想办法,这锅巴剩饭先煮给我吃了。”
灯笼手脚麻利,挪走了准备煮猪食的泔水盆,把剩饭和锅巴放大铁锅里,加上两瓢水,掐碎了几片青菜叶。煮开了,加入一小撮盐,还点了几滴油。满满地盛上一大碗,热气腾腾,我吃得可香了。
说蹭饭,吃得最香的就这一次。因为是猪口夺食,一辈子也忘不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