糟木匠 發表於 2012-1-9 10:02 PM
这么比没道理啊。尽管我个人不喜欢马英九,但实话实说,我现在的工资,只有2000年的三分之二。现在百物腾 ...
把2000年臺灣占世界整體的GDP百分數和現在的GDP百分數比一比就知道了。 近日見以前同事,都說小弟因禍得福。 小弟現在 薪資較以前多六分之一以上,每年假期多一星期以上。 最重要是沒客戶的業績壓力,以前工作時候,評比客戶的業績壓力,現在想來,真是緊張。 現在啊!上上星期,問客戶說: 這存貨的計價,用 先進先出 還是 個別認定 - - - - - 不想 客戶竟回答: 先泥馬的先,驚得小弟不敢講下句 移動式加權平均法。 不過,就有時想想,對不起祖師爺。問題是這些客戶啊,真沒得說。 說 被放 無薪假的人,可視同 失業,得領取 失業補助,可 另行尋找工作,不受競業禁止,就好了。 回答: 發明 無薪假可得 炸藥獎。 實在傷人。 |